一、復查成績程序
申請復查成績的考生應于6月26日17時前(逾期不予受理)持本人書面申請、有效居民身份證、普通高考準考證(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生還須持畢業(yè)中學教務處介紹信),到普通高考報名所在縣(市、區(qū))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交《2019年普通高考成績復查申請表》(附件)。
二、復查結果反饋
由各縣(市、區(qū))教育招生考試機構于7月2日前將復查結果通知考生本人。
三、其他事項
考生須認真填寫《2019年普通高考成績復查申請表》,并對填寫內容(姓名、準考證號、聯(lián)系電話、考試科類、考試所在考點、考場、查詢科目等)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同時在申請表上簽字確認。
附件:2019年普通高考成績復查申請表
福建省教育考試院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