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加強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的有關文件精神,為體現學院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關懷,幫助他們順利完成學業(yè),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校內助學金、特殊困難補助用于資助學院在校生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第二章 資助金額與申請條件
第三條 校內助學金、特殊困難補助經費從校內專項資助經費中提取,主要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生活費用開支,資助金額為1000-2000元。
第四條 學校根據受助比例確定名額,并將名額分配到各系(院),各系(院)根據學生情況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進行認定、評審。
第五條 校內助學金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法律、法規(guī)及學院的規(guī)章制度 ,無違法違紀行為;
3.誠實守信,關心集體,團結同學,道德品質優(yōu)良;
4.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5.家庭經濟困難,生活簡樸。
第六條 學院參照淮南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著重考慮孤殘學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員長期患重病、家庭被當地政府列為特困戶、建檔立卡貧困戶、重點優(yōu)撫對象、家庭遭遇自然災害或突發(fā)事件財產損失嚴重等情況的學生。
第七條 特殊困難補助申請條件:
對因臨時性、突發(fā)性災害而發(fā)生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學校根據其困難程度給予臨時性補助,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次1000-2000元。
第三章 申請程序
第八條 校內助學金評審工作在學院統(tǒng)一領導下,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實施。
第九條 校內助學金按年度申請,學生于秋季開學一個月內向班級提出申請。
第十條 校內助學金申請流程:
1.學生向班主任提交書面申請;
2.班級評審小組初審材料,確定受助人數;
3.班主任對申請進行確認,并指導學生填寫《安徽工貿職業(yè)技術學院學生校內助學金申請表》;
4.系(院)學生資助工作小組經審核評定,將受助候選學生名單在本系(院)內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統(tǒng)一填寫《學校校內助學金學生信息匯總表》報學院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
公示期內有異議的,本系(院)進行核查,視情況作出相應處理,并將處理結果通報全系(院)。
5.學院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在全校范圍內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報學院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公示期內有異議的,學院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進行核查,視情況作出相應處理,并將處理結果通報全院。
第四章 校內助學金發(fā)放
第十一條 學校設立專項資金賬戶,由學院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協(xié)助財務科將校內助學金和特殊困難補助金匯入受助學生銀行卡。
第五章 監(jiān)督與檢查
第十二條 學生在申請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將取消其本年度助學金資格以及本年度學校其他獎助學金的評選資格。情節(jié)嚴重的,并根據學校相關規(guī)定進行紀律處分。
第十三條 工作人員在評審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學院將根據相關規(guī)定對其進行處理。
第十四條 校內助學金、特殊困難補助要及時足額發(fā)放給受助學生,不得拆分、截留、挪用和擠占。如發(fā)現有上述問題,將參照省資助管理中心有關規(guī)定和學院相關規(guī)定處理。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五條 中職學生參照本辦法執(zhí)行。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學院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