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醫(yī)藥高等??茖W校國家助學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體現黨和政府對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yè)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關懷,幫助他們順利完成學業(yè),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出資設立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第二條 我校是國家助學金的資助院校之一,每年受國家助學金資助的名額由省教育廳、省財政廳下達。
第三條 根據財政部、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yè)學校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07〕9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資助標準與申請條件
第四條 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我校全日制??圃谛I屑彝ソ洕щy學生,主要資助生活費用開支。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000元,具體分為每生每年2000元、3000元和4000元3檔。
第五條 國家助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yōu)良;
4.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5.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
第三章 申請與評審
第六條 國家助學金每學年評審一次,實行等額評審,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七條 在同一學年內,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
第八條 學生工作處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原則上每年9月向各系下達國家助學金的名額指標。
第九條 根據本辦法規(guī)定的國家助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向所在系提出申請,并遞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yè)學校國家助學金申請表》。
第十條 國家助學金的評審程序為:
1.專業(yè)(班級)評議。專業(yè)(班級)評議小組結合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檔次認定情況,按規(guī)定評議并提出享受國家助學金資助初步名單及資助檔次。資助名單須在專業(yè)(班級)范圍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報系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
2.系初審推薦。各系對本系學生的申請材料進行認真審核評選,廣泛聽取師生的意見,由系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資助名單及檔次。資助名單及檔次須在本系范圍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3.學校評審。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各系初審名單進行匯總,并報學校國家獎助學金評審領導小組評審。學校國家獎助學金評審領導小組評審后提出本校當年享受國家助學金資助名單及資助檔次,報校領導集體研究審定。名單審定后在全校范圍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第五章 發(fā)放、管理與監(jiān)督
第十一條 國家助學金學校按月發(fā)放到學生手中。
第十二條 學校嚴格執(zhí)行國家相關財經法規(guī)和本辦法的規(guī)定,對國家助學金實行分賬核算、專款專用,保證及時、足額地發(fā)放給學生,任何部門、個人不得截留、擠占、挪用,同時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jiān)察、主管機關等部門的檢查和監(jiān)督。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條 原《安徽中醫(yī)藥高等??茖W校國家助學金管理辦法》(校學〔2011〕11號)同時廢止。